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施行 ·操作:管理人员 ·点击:1306 ·时间:2014-05-23 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施行
5月1日,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商标法》增加了对“驰名商标”字样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将恶意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等。修改后的《商标法》更加注重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专利授权数大幅增长。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专利保护领域的新情况、 新问题也不断出现。这一方面需要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完善与专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促进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 社会氛围。”在2013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
申长雨指出,2010年,版权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6.57%。按照国际惯例,一个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就可以称为支柱产业。 2013年,全国有29个地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投融资服务试点工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专利、商标、版权全年分别实现质押融资 254亿、401.8亿、31.73亿元,总额同比增长79.46%。全年有530家企业投保专利责任险,涉及专利1855件,保障金额达6438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全国累计约1800家企业参与贯标;教育部建立了7家国家技术转移中 心,推动高校技术转移工作;国家版权局批准建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和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农业部推进国家(杨凌)旱区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挂牌运营,建 立了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国家林业局加大林业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力度,近20个授权新品种得到转化应用,建立了木地板、竹材加工等3个知识 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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